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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的消防(防火)等级与分类
2009-1-6 0:00:00 
     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:
(1)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:工业建筑、农业建筑、民用建筑。
(2)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:生土—木结构、砖木结构、砖混结构、钢筋混凝土结构、钢结构。
(3)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:墙承重式、骨架承重式、内骨架承重式、空间结构承重式。
(4)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:
a、低层建筑:主要指1~3层的住宅建筑。
b、高层建筑:主要指4~6层的住宅建筑。
c、中高层建筑:主要指7~9层的住宅建筑。
d、高层建筑: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(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)。
e、超高层建筑: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。 
     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、防火、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。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:
(1)按重要性分为五等:
a、特等:具有重大纪念性、历史性、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。
b、甲等: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。
c、乙等: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。
d、丙等: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。
(2)按防火性能分四级: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。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。
(3)按耐久年限分四级:
a、一级耐久年限,100年以上,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。
b、二级耐久年限,50~100年,适用于一般性建筑。
c、三级耐久年限,25~50年,适用于次要的建筑。
d、四级耐久年限,15年以下,适用于临时性建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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